
2024年11月,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正式被授予“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学实践基地”称号,标志着双方在法治人才培养、法学理论与实务融合领域的深度合作正式启航。此次授牌是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对众明所专业实力、行业口碑及人才培养理念的高度认可,也为众明所践行社会责任、深化专业建设搭建了重要平台。
众明所成立于1998年,是国家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,其前身可追溯至1985年成立的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。三十余年来,众明所深耕法律实务领域,构建了覆盖诉讼仲裁、公司运作、房地产、金融证券、知识产权等多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体系。凭借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,众明所已在行业内树立良好声誉,成为众多企事业单位信赖的法律合作伙伴。
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作为国内顶尖的法律人才培养与研究机构,始终致力于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协同创新,在法治人才培养、学术研究、行业服务等方面拥有深厚积淀与资源优势。此次合作,双方将秉持“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、互惠双赢”的原则,充分发挥各自核心优势,围绕多项核心合作内容展开深度联动,共同为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。
众明律所主任杨波表示,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学实践基地,是众明所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。律所将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,将实践基地建设成为法治人才培养的“练兵场”、校所合作的“连心桥”,为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、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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